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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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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T0420-0101-2008-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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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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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08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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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办公室 |
内容概述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8月,属政府组成机构。
内容全文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8月,属政府组成机构。 主要职能: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规章,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及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督促、指导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依法组织、协调一般、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七)负责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 负责全市矿山企业的抢险救护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综合行政区8号楼 联系电话:0391-6633878 传 真:0391-663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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