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要点
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的指导下,在兄弟科室的配合下,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中心,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监管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更好地做好明年工作,现将2007年工作总结如下,同时提出明年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年来,在搞好局定4次大检查的基础上,配合省局组织专家开展了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一大批事故隐患达到了有效治理。
(二)加强“双基”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一是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在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设计和确定了《济源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意见书》、《济源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等十九种安全基础管理样表和十五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二是为了深刻吸取济源市春波网络工程有限公司“8.1”两人窒息事故,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工企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指导规范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检修安全管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印发了《济源市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济源市化工企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三是利用以会代训、深入企业具体指导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形式,强化基层管理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四是在日常监管中,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管理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春节前,会同供销、公安等部门制定了《济源市2007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方案》,并对零售网点的审批、设置和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并要求网点负责人逐个签定了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会同监察部门制定了《济源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缴方案》。三是严格焰火晚会管理,对春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焰火晚会,会同公安部门从合同签定、产品购买、道路运输、预案制定、燃放现场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四是成立了以田志华副市长为组长、安监、公安、质监、交通、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领导小组,印发了《济源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济安委[2007]13号),召开了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的“打非”专项工作会议。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四)搞好安全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了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我们结合法规科举办了四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班和两期加油工培训班,共培训学员600余人。
(五)坚持安全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一年来,在坚持全市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还组织专项检查四次,一是春节期间同公安、供销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开展检查,二是对氯碱企业开展的专项检查,三是配合省局对化肥行业开展检查,四是根据省局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检查。
(六)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从源头消灭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强化服务意识,对所有新上项目严格“三同时”审查,密切关注企业的新上项目,协调和联系安全评价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没有经过安全生产“三同时”审验或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截止目前,我市有35家生产企业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2家已通过省局验收。56家加油站已完成了换证工作。同时,并申办了8个单位的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八)强化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新工作,结合《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我市有关企业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新改扩建项目有“先上车后买票”或边施工边许可现象。二是企业内部培训工作有应付检查的思想,不注重效果,走形式,培训工作不扎实。三是老企业受客观条件件限制,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整改工作举步维艰。